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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1/15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在2017年11月1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五河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主任会议安排,近日,预算工委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并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2017年全县财政收入净调减1.63亿元,其中:国税调减1.24亿元;地税调减0.33亿元;财政调减0.06亿元。调整后,全县财政收入由人代会批准的18.36亿元调整为16.73亿元,其中,县本级收入由16.12亿元调整为14.49亿元。增速由12%调整为2%。

(二)可用财力调整情况,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级组织收入减少,相应减少可用财力1.01亿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67亿元,三是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收入0.71亿元;四是从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滚存结余中调入1亿元。调整后,县本级可用财力净调增1.36亿元;

(三)支出调整:由于可用财力增加,支出相应增加1.36亿元。支出增加的部分主要用于:教育、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方面。调整后,2017年全县可用财力29.41亿元,预算支出29.41亿元;县本级可用财力26.58亿元,预算支出26.58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8.32亿元,调整为5.42亿元,调减2.9亿元;支出预算也做出相应调整,由年初的8.32亿元,调整为5.42亿元,调减2.9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均为5.42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审查认为,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因营改增政策及结构性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根据全县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对2017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方案(草案)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我们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我县实际,是可行的。建议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建议:一是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二是要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严格按政策规定收回和统筹各级各部门的各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三是要认真编制好2018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要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继续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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