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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冬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6年4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4/30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一、免去:

邓武的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

张冬梅为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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