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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五人常【2015】12号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6/29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2015年6月1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牢牢把握政策依据和相关要求,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自身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两单”制度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两单”制度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运行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督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对此,会议建议:
(一)要做好推行“两单”建设宣传工作。要做好推行“两单”和运行流程图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政府权力的基本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促使权力运行规范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要加大“两单”运行平台建设力度。各相关单位与平台建立接口,依托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提升行政权力事项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要进一步优化“两单”的管理。要对清理后保留的权力事项,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运行效能。要根据“两单”实施运作情况,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适时修订完善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建立健全“两单”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二、关于法院执行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程序,认真开展清理各类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执行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执行案件的结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会议建议: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宣传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尊法、守法、诚信意识和当事人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健全执行工作各项机制,确保执行及时有效。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国土、银行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执行工作综合治理的格局;要强化执行实施机制,用好用足各种行之有效的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健全执行监督机制,把执行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依法执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要配足配强执行力量,切实增强执法干警法治意识,规范执行行为。在执行过程中,要做好依法执行与人性化执行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针对涉及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了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信息来源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的现象有待进一步改变等薄弱环节。会议建议,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宣传。要加大检察监督职能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诉讼监督工作氛围,深化司法机关对监督工作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接受监督、配合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统筹,形成工作合力。要改变重实体而轻程序的观念,主动参与到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取得司法机关的配合,规范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主动了解情况,收集监督线索,拓宽知情渠道,加强工作衔接,完善信息联系和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要加大监督频率,依法充分履行职权,坚决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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