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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凡宝等任职的通知
(2015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4/29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任命:

 

    邓凡宝、傅雪莲、肖杰、陈艳、陈丹丹、黄家宏、张彬、郭志先、许兵、査凤山、刘传赞、马友利、李万祥、杨学禹、张业宽、沈先飞、王侠、沈娟、张杰、龙邦友20名同志为五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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