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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海涛任职的通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字体【 】  编辑日期:2014/12/27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任命:

      崔海涛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时间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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